(一)保安部組織機構
保安部設經理1人下設主管及治安、內保、監控領班和消防員。保安部是管理的職能保障部門,在總經理領導下貫徹 公安、安全部門和止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全面負責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財產等安全保衛工作。其組織機構形式。
(二)保安部的工作內容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內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預案和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貫徹實施。
2、組合酒店實際,貫徹公安、安全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協助公安、安全機關查處違法犯罪案件與人員。
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門各崗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與職責規范審定各部門安全管理規章與制度,報總經理審批后貫徹實施。并檢查實施結果,處理存在問題保證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辦法與措施,組織義務消防隊,做好消防培訓,定期舉辦消防知識講座,做好消防設備、器材、監控設備管理。對施工現場、明火作業部門,配合工程技術人員和外協施工單位做好防火安全檢查、明火作業審批,簽訂安全合同,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5、做好酒店關鍵和要害部門的日常保衛工作。并結合酒店重大活動,做好重點客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與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6、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和要害部位與人員安全檔案,廣泛懼安全信息,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做好治安管理查處打擊賭博、販毒、嫖***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違法犯罪活動。處理安全責任事故,并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