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 法律法規和所在學校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工作調度。
2、校園保安員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聽從指揮,按照學校的布置完成校園安全保衛任務。
3、校園保安上崗時應著 保安制式服裝,并著裝整齊,持證上崗,文明執勤,使用服務用語、文明用語。能正確熟練使用配備的警用器械,熟練掌握防暴力治安案件、防火、防盜、防爆等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識,不斷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4、負責門禁管理,必須在學校確定的時間、區域內值班,不得出現遲到、早退或脫崗現象。
5、學生上、下學期間應全副武裝在校門口定崗值勤,注意觀察門口人員動向,疏導車輛、人流,隨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值班期間需遵守值班制度。不準脫崗、擅自調崗,有事請假。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向學校領導匯報。
7、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校內及周邊的安全檢查和治安巡邏工作,發現安全問題或隱患,要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內公私財產和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
8、及時收集、上報各類治安信息和不安定因素。
9、保護發生在學校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并立即報告所屬地公安派出所或110指揮中心,同時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和查破案件工作。
10、保安人員工作日中嚴禁飲酒。
11、在崗期間,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的案件要追究其責任。
12、完成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安排的與教育教學活動有關的保衛工作。